2014年,本所两篇论文在第四届浙江律师论坛获奖

日期: 2011-06-03

        2014年7月27日,由省律协与省电子商务协会联合主办,省司法厅、省工商联、省知识产权局提供支持,商城集团与义乌市律师协会共同协办的“第四届浙江律师论坛”在义乌成功举行。本次论坛以“互联网时代的法律服务与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为主题,共同探索互联网时代下推进法律服务和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论坛印发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厉志海的书面讲话稿。全国律协会长王俊峰,省司法厅副厅长、省律协党委书记俞世裕出席并讲话。

本届论坛为期一天一晚,设主论坛、大会交流、律师沙龙等三大环节。闭幕式上对获奖论文作者及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单位进行了表彰。本所主任金鹰律师撰写的《环境公益诉讼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探析》一文,获得第四届浙江律师论坛论文三等奖,本所赵全强律师、迟晓夏助理撰写的《论2013版施工合同中承包人工期顺延及索赔新特点》一文,获得第四届浙江律师论坛论文二等奖。本所主任金鹰律师还受邀作为获奖论文作者代表,在大会交流环节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