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本所主任金鹰律师被聘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实务导师

日期: 2010-01-31

2014年7月5日上午,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与“双师制”建设研讨会在浙江大学之江校区隆重举行。会上聘请了来自法律实务部门的60余位专家担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实务导师,并就何如开展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进行了座谈。研讨会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胡铭主持。

浙江大学是教育部办公厅和中央政法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之一。根据《教育部 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0号文件)和《教育部 中央政法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关于实施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的通知》(教高[2013]8号文件),浙江大学选聘具有10年以上法律实务工作经验,较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实绩突出,法学理论功论扎实,对本专业领域法律问题有较深入研究的法律实务部门专家任法学院实务导师,承担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任务。

本所主任金鹰律师曾于2003年被聘浙江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实务导师,此次作为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再次受聘,充分显示金鹰律师的专业水平和行业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