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省残疾人艺术团工作站”落户浙江腾飞金鹰律师事务所

日期: 2011-01-30

腾飞金鹰所开展“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系列内容之一“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省残疾人艺术团工作站”于127日在浙江世贸君澜大饭店举行授牌仪式。

省法援中心主任陈伟强宣读浙法援[2011]1号《关于设立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省残疾人艺术团工作站的通知》,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浙江省援助条例》精神和省司法厅《浙江省行业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设立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省残疾人艺术团工作站。站长:金鹰,副站长:陈小琼(省残艺团团长),成员:邱坤、沈玲玲、田珏圆。

省司法厅副厅长陈志忠为腾飞金鹰所和省残艺团授牌。

工作站服务内容为:无偿为浙江省残疾人艺术团及其成员提供法律帮助,包括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审查修改意见、免费代理案件等。

省法援中心省残艺团工作站的成立是腾飞金鹰所开展“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腾飞金鹰所助学扶残回报社会公益活动的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