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区2005年下半年度城市房屋拆迁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

日期: 2001-01-01

关于公布杭州市区2005年下半年度城市房屋拆迁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的通知

杭政函〔2005181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暂行办法》的规定,市房管局、物价局在对我市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2005年上半年度新建住宅房屋市场交易平均单价进行测算的基础上,拟定了《杭州市区2005年下半年度城市房屋拆迁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经市政府研究确认,现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05101日起执行。
                             二○○五年十月八日

 

杭州市区2005年下半年度城市房屋拆迁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

 

单位: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地段等级

 

地 段 范 围

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

 

市区一级土地及西湖风景名

胜区一级土地

7200

 

市区二级土地及西湖风景名

胜区二级土地

6500

市区三级土地

5700

市区四级土地及西湖风景名

胜区三级土地

4900

市区五级土地及西湖风景名

胜区四级土地

4500

市区六级土地及西湖风景名

胜区五级土地

4100

市区七级土地

3600

市区八级土地

3000

市区九级土地

2700

市区十级土地

2400

十一

市区十一级土地

2000

十二

市区十二级土地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