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日期: 2014-11-28

  2014年11月6日,住建部发布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该标准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同时废止。

  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对比,新资质标准中的专业承包资质由原先的60项减少为36项,另外,新资质标准明确规定了各类别施工企业一级、二级、三级资质注册建造师数量以及专业(特级资质暂未公布),其中变化较为明显的有:各类别二级企业资质对一级建造师数量要求明显增加;各类别三级企业资质由三级项目经理证改为注册建造师。新的建筑企业资质标准2015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