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统计局:杭州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分析
养老服务事关民生福祉、社会和谐。大力发展养老服务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设生活品质之城意义重大。近年来,我市养老服务业稳步发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不断完善,养老服务的供给日益改善。同时,仍存在诸多制约养老服务发展的问题,养老服务的发展仍需不懈地强势推进。
一、发展现状
(一)机构养老稳步发展。
截止9月底,全市共有养老机构284家(不含拱墅区13家集中托老所),床位数49932张,入住老人20625人。
从机构性质看,国办机构25家,民办机构120家,乡镇(街道)敬老院139家,民办养老机构占比42.3%。按机构类型划分,护理型机构50家,助养型机构186家,居养型机构48家。
从床位性质看,城市国办床位9126张,民办床位23207张,乡镇(街道)敬老院床位13632张,集中托老床位3967张。城市国办、民办、镇街敬老院床位数占比分别为18.3%、46.5%、27.3%。养老床位中,护理型床位数23002张,占比46.1%。今年前三季度,全市新增养老床位4369张,其中护理型床位2833张。
(二)居家养老日益提升。
居家养老是养老服务的基础。《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中指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9643"的养老服务总体格局,即96%的老年人居家接受服务,4%的老年人在养老机构接受服务;不少于3%的老年人享有养老服务补贴。”
近年来,我市居家养老服务日益提升,养老服务基础不断夯实。截止9月底,全市共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915家(其中当年建成411家,占比44.9%),床位数8425张;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站2820家,床位数4937张。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服务站情况
|
社区居家养老 服务照料中心 |
社区居家养老 服务站 | ||
总数(个) |
床位数(张) |
总数(个) |
床位数(张) | |
合计 |
915 |
8425 |
2820 |
4937 |
城市 |
337 |
2989 |
934 |
676 |
农村 |
578 |
5436 |
1886 |
4261 |
目前,全市拥有星光老年之家3441家,其中城市963家,农村2478家。全市建成老年食堂1002家。
(三)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三级管理网络进一步健全。目前,全市拥有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6个,各区(县、市)均建有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183家,具备组织管理功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03家。县(市、区)、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管理网络日益健全。
积极开展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及补贴。历年累计已评估老人数11.48万人,其中2014年评估老人2.63万人,经评估确定为一类对象人数2209人。目前,我市享受养老补贴人数7.85万人,今年前三季度发放补贴资金5781.6万元。
(四)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截止9月底,全市有养老服务人才15018人,其中护理人员8040人,护理人员获职业资格证书人数4813人。
从人员分布看,养老机构、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专业组织“人员总数”占比分别为24.4%、43.9%、31.5%。“护理人员”中,照料中心(服务站)占比42.1%,专业组织占31.8%。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护理人员,专业组织占比41.3%,养老机构占36.7%。(详见下表)。
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情况
|
人员总数(人) |
其中: 护理人员数(人) |
护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人) | |||
合计 |
比例 (%) |
人数 |
比例 (%) |
人数 |
比例 (%) | |
合计 |
15018 |
-- |
8040 |
-- |
4813 |
-- |
其中:养老机构 |
3669 |
24.4 |
2106 |
26.1 |
1767 |
36.7 |
居家养老照料 中心(服务站) |
6594 |
43.9 |
3381 |
42.1 |
1060 |
22.0 |
居家养老服务 专业组织 |
4725 |
31.5 |
2553 |
31.8 |
1986 |
41.3 |
全市拥有养老服务志愿者7.37万人,今年服务老人26.6万人次。
(五)养老服务业经营稳步发展。
今年前三季度,我市规模以上养老服务业单位收入合计(企业营业收入加非企业单位收入)7.03亿元,同比增长13%。其中,老年人养护、看护与帮助、护理收入1.57亿元,增长15.7%;商业养老保险收入1.7亿元,增长25.8%,老年人教育、文体收入1.14亿元,增长36.8%(详见下表)。
2014年前三季度我市养老服务业收入情况
类 别 |
收入(亿元) |
同比增幅(%) |
合计 |
7.03 |
13.0 |
老年人养护、看护与帮助、护理 |
1.57 |
15.7 |
老年人疗养休养 |
0.70 |
9.2 |
商业养老保险 |
1.70 |
25.8 |
老年人教育、文体 |
1.14 |
36.8 |
老年医院 |
1.91 |
-5.9 |
按单位性质分,规模以上养老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38亿元,增长8.7%,期末企业资产总计4.25亿元,增长27.8%;规模以上非企业单位,今年前三季度支出合计3.84亿元,增长7.0%,期末资产总计8.6亿元,增长6.3%。规模以上养老服务单位期末从业人员同比增长3.7%。
二、主要问题
目前,我市养老服务发展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服务的供给还不能很好满足需要。2013年年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136.64万人,占总人口的19.3%。这一比重2010-2012年分别为17.1%、17.8%、18.5%,老年人口所占比重逐年持续上升。目前全市养老机构养老床位数4.99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36.54张床位。同时,不同类型的养老机构因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上的不同,入住情况存在较大差异。
二是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程度有待提高。今年前三季度,我市规模以上养老服务业单位收入合计仅7.03亿元,这其中当然有因行业界定、单位界定困难的因素,但养老服务单位规模偏小、民营机构与组织占比不高、服务规范、社会认可度较高的养老机构床位稀缺,反映出我市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程度有待提高。
三是全社会助力养老服务发展的氛围未真正形成。人口老龄化的浪潮已席卷而来,将养老服务单纯视作民政事业的观念还比较浓厚,养老服务的立法进程、部门的配合力度、全社会的关注程度均有待推进与提高。
三、对策建议
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社会和谐的需要,也是扩大内需、推动经济转型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养老服务的发展,建议如下。
(一)注重规划引导与资源共享。
一是要制订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二是建立养老服务专项引导资金,发挥引导资金的导向和杠杆作用,为养老机构的建设和经营提供经费支持。三是推进养老服务组织的公办民营,稳妥开展公办养老机构的改制。四是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设施、文化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提高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使用效益。五是推进医养结合服务社区化,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与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的合作,推动医养融合发展。
(二)切实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
激发市场活力,鼓励与吸引民间资本、外资进入养老服务业领域,有利于提升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水平和发展活力。一是拓展融资渠道。加大金融对养老服务的支持力度,在贷款、担保、利率方面提供优惠。建立养老设施投资基金的募集机制,促进资本的流动性。二是降低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的门槛(资金、场地、人员等方面),简化手续、规范程序、公开信息、优质服务。三是落实国家、省有关养老服务业的税费优惠、土地供应、社保补贴、入职奖补等政策。
(三)坚持养老服务的多元化与专业化。
一是对弱势群体的养老,政府要责无旁贷地托底管好,确保托底型养老。注重城乡统筹,促进基本养老服务的均衡发展。二是积极培育规模较大的养老服务集团和连锁服务机构,形成一批富有活力的中小型养老服务机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形成高端养老市场的充分竞争。三是针对现在不同区域养老服务设施与机构的差异,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发展各具特色、业态丰富的养老服务。四是大力发展养老服务教育事业,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门人才。加强养老护理人员培训。打造能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高质量服务的专业化养老服务队伍。五是深化信息经济和智慧产业在远程医疗、紧急呼叫、健康咨询、家政预约、餐饮配送、老年电子商务等养老服务中的应用,提升养老服务的快捷性,推进养老服务数字化建设。
(四)积极营造良好的养老服务氛围。
一是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的现实情况下,弘扬与宣传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家庭和个人承担应尽责任。二是进一步加强社区文化建设,邻里互助。三是通过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为经济困难、独居、空巢老人提供一定的精神慰藉与服务。四是积极培育为老服务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五是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养老服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