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法律问题:法官、律师为你来解答

日期: 201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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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2月6日下午,在黄龙万科中心K-Lab商城4楼的万科“城市发现场”内,浙江省房地产业协会、杭州市房地产业协会联合主办的省房协法律政策专家讲师团专题培训活动拉开帷幕.



出席本次活动的嘉宾有:省房协副秘书长兼法专委主任、杭州市房协副会长金鹰律师、省房协法专委副主任沈磊、省房协法专委委员徐福明律师。受邀前来授课的专家讲师为省房协法律政策专家讲师团讲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第五审判庭审判长睢晓鹏法官、浙江东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姣娣律师。参加本次专题培训活动的有德信、融创、融信、万科、广宇集团、西房集团、绿地控股、绿城房地产集团、杭房集团、杭州市城建开发集团、中国金茂(杭州)、复兴建设、东海地产等4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逾百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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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金鹰律师代表省房协向本次讲座的主办方浙江万科南都房地产有限公司及王海光董事长表感谢,万科为本次活动提供了场地与经费支持。随后,金鹰律师向与会嘉宾简介了省房协法专委于2019年开展的维权工作及举办的专题研讨会情况。金鹰律师分享了此前“史上最严强制执行”专题研讨会与合作开发法律风险研讨会并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后续工作做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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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晓鹏法官以“商品房买卖纠纷中的几个问题”为主题,跟与会人员分享了预约纠纷、逾期交房纠纷、担保型买卖合以房抵债以及非典型违约四方面的常见问题。睢法官结合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以幽默风趣的语言、贴近生活的案例分析了各类纠纷及其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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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姣娣律师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理解与适用》为题,详细解读了《解释二》中的核心条款,对阴阳合同、实际施工人等问题作了细致分析,同时,结合新近出台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九民纪要”),陈律师提醒与会听众,“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这一标准已经取消。因此,自此之后人民法院裁判贷款利息的基本标准应改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在今后起草与修改施工合同的过程中,应格外注意这个细节。



在互动问答环节,到会听众提出了关于预约合同的履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签订时的特殊协议、办理了预告登记的担保型买卖但未办理房产过户的认定等问题,授课讲师也作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同时,为便利省房协、市房协会员单位法务工作交流,省房协法专委专门组建了法务工作交流群,与会各大房企的法务人员纷纷加入微信群。应与会广大法务人员的要求,会务组将睢晓鹏法官、陈姣娣律师本次授课用的PPT在微信群中进行了分享。


活动的最后,讲师团专家陈姣娣律师代表省房协再次向主办方及与会听众表示了感谢,也重点感谢了省、市房协秘书处的组织工作,陈律师建议与会听众今后在工作中如遇到法律问题,可积极与省房协法专委取得联系寻求帮助。本次专题培训活动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