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答: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处理。
问:离婚时,一方承担主要家务,如何补偿?
答: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家务补偿,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综合考虑负担相应义务投入的时间、精力和对双方的影响以及给付方负担能力、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确定补偿数额。
问: 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法院会怎么处理?
答:一方有上述情况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另一方,离婚后发现上述情形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问:夫妻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的,是否可以起诉请求撤销该约定?
答:法院会受理,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问:发放给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离婚时怎么处理?
答: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年得数额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其余部分为军人一方个人财产。
问:婚后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一方为股东之一,另一方不是股东,离婚时怎么处理?
答:(1)夫妻协商将部分或全部股份转给配偶的,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夫妻协商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次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购买的,视为同意该配偶成为股东。
问: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人人独资企业的,离婚时怎么分割该企业中共同财产?
答:(1)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资产所有权一方给另一方相应补偿;
(2)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资产所有权一方给另一方相应补偿;
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问:离婚时双方对共有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怎么处理?
答:(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另一方相应补偿;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问:离婚时未所取所有权的房屋,法院怎么处理?
答: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问:离婚时对一方的养老金或基本养老保险费主张按共同财产分割的,法院怎么处理?
答:离婚时一方尚未退休,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基本养老金的,法院不支持。婚后以共同财产缴纳基本养老金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纳部分及利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