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专题培训
日期:
2018-06-26
杭州富阳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和法官为东鹰所全体律师带来破产管理人专题培训
6月23日,事务所邀请了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方新平和马嶙侃法官对所内全体成员开展破产管理人培训。此次培训以座谈会形式展开。会议由本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蒋军平律师主持。
会议伊始,蒋律师简要介绍了两位专家,并对两位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随后,方新平庭长从团队组建、管理人定位、破产案件与普通民事案件的区别、管理人与其他各个主体关系处理、风险防范等五个方面介绍了破产管理人在办理相关案件时应该关注的事项和注意点。方庭长强调了合理健全的团队模式、管理人团队意识、管理人定位等方面的重要性,对于我们在破产管理人团队宏观把控方面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马嶙侃法官从破产案件的具体操作流程和细节等方面出发,向大家介绍了破产工作的流程和一些重要节点。马法官说到管理人工作主要集中在债权人会议之前,从与法院的第一次对接,到团队组建,接管,以及债权的申报,应收款的核查与催收到最后的诉讼事务处理等一系列事宜。最后,马法官还向在座律师推荐了两本破产知识的书籍,为在座律师学习相关知识指明了方向。
会议的最后,在座律师向方庭长和马法官提出了自己的疑惑。两位法官都予以了耐心的解答。在律师们的掌声中,本次破产管理人培训圆满结束。此次培训对于我们初建破产管理人团队的律所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