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外立面脱落问题责任承担法律研讨会顺利召开


会议上,金鹰首先指出,存量住宅进入维保高峰期,外立面脱落、高空坠物事故多发,外立面安全问题将会从偶发事件逐步演变为普遍性隐患。业主、开发商、施工企业三方的责任边界如何划分变成了影响此类争议处理以及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需要加以研究探讨。会议对三个问题进行了研讨,剖析了三方的责任边界如何划分、诉讼主体如何确定、如果由开发商承担,如何承担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外的责任等问题。现场与会嘉宾交流热烈、讨论充分。

李齐以“上海馨雅名筑案”切入,指出法院突破保修期限制、以施工未按规范为由判令赔偿,体现了裁判对业主居住安全与开发商合理预期之间的利益衡平,也为保修期届满后仍可就施工缺陷追责提供了裁判样本。刘莺结合业主起诉开发商的案例提出,判令维修的裁判方式在业主拒绝配合拆除重建时往往难以实际执行,徒有判决而无实效,反而有损司法权威。成晓鹏对此表示认同,并进一步指出开发商在保修期外的责任边界模糊,易生“终身责任”之虞,主张从材料、工艺、设计及使用年限等维度明确外立面工程的性质分类标准,以厘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物业与业主各方的责任边界;同时提出,当判令维修确无强制履行可能时应及时转向金钱赔偿,并允许权利人以修复费用另行主张,以保障裁判的可执行性。金德聪强调外立面防渗漏成因应依托第三方鉴定加以确定,认为鉴定结论既是划分责任份额的技术前提,也是避免裁判者仅凭经验推定的关键;并梳理出外墙脱落致人损伤或财产损害、墙体整体坍塌、业委会主张外墙维修费用、业主要求履行保修义务、业主诉物业未尽维护义务而物业反向追偿等五类典型纠纷场景,建议在执行阶段由法院直接委托第三方修复并追偿费用,免于当事人另行诉讼。赵亮从仲裁中立视角提出,应区分商品房的民事属性与商事属性,在裁判中融入风险分担思维、自利益获取角度合理分配责任;保修期后的责任追究应综合考量自然老化、使用维护状况与房屋年限等因素,反对无限期追责,裁判者亦应避免简单化处理而注重法理与现实的平衡,并可通过调解与仲裁程序的有效衔接、在程序中同步固定修复方案与费用承担,提升纠纷解决效率。

金鹰赞同上述区分思路,主张通过司法鉴定明确责任,探索将产权人纳入共同诉讼以化解执行难题,并建议推动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或指导性案例的形式统一此类案件的诉讼程序规则,后续将汇集各类仲裁案例中的审查要点,为相关案件的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同时提出,对于建筑物非主体质量问题,宁可延长保修期,也不要在保修期外追究非主体质量问题,避免因个案的突破而引发更多的争议纠纷。
此次研讨会集聚了相关领域的专家,立足住宅小区外立面脱落现状,对住宅小区外立面脱落问题责任承担作出了积极、务实的探索。


东鹰物权法律研究中心坐落于杭州市上城区飞云江路9号赞成中心西区702室,是九三学社杭州市委会重点筹建的特色智库平台。中心立足物权法律专业领域,深耕行业法律与政策前沿研究,聚焦物权相关法律实务痛点、行业政策难点,统筹开展诉讼实务承办、专项课题调研、行业规范梳理、政企决策建言等多元化专业工作,致力于打造专业化、精细化、实务化的物权法律研究与服务平台,为行业发展、法治建设及相关决策提供专业支撑。

研究中心副主任
卢晓倩律师
从事律师职业十几年,办理大量疑难复杂诉讼案件,如:物权保护纠纷案,代理因土地权属争议引发的物权保护纠纷案、因移动、联通在小区设立基站引发的物权保护纠纷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因开发商逾期交房、质量问题引发的业主维权案件。

研究中心核心成员共八名,主任金德聪,副主任方大明、卢晓倩;资深研究员金鹰、马幼蓝,研究员吴浙玲、李齐、潘军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