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高级合伙人马幼蓝律师应邀为浙江中诚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作《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的讲座
日期:
2019-07-12
2019年7月10日,本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专业部负责人马幼蓝律师,应浙江中诚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邀请,向公司员工作《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的讲座。
马幼蓝律师通过“郭靖”与“黄蓉”结婚又离婚的“案例”,向大家分析了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的异同。其后,针对人们关心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问题,尤其是广受争议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从多个角度向大家解析了法律规定的变迁。
马幼蓝律师的分享引起与会员工的热烈讨论,并受到大家的欢迎。此次分享让员工在忙碌的工作之余,了解了相关法律规定,丰富了大家的知识,增长了见闻。浙江中诚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能给员工安排这样一次课程,体现了企业的“人情味”和人性化管理。
浙江中诚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中诚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位于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浙江杭州滨江区,是一家以创新技术、项目应用为导向,集研发、生产和运营为一体的水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公司业务包括工业中水回用与废水“零排放”、生活污水处理、海水淡化、物料浓缩分离等领域。
马幼蓝律师
浙江东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业务部负责人
浙江省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
浙江大学学生职业导师
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导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