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房协法律政策专家讲师团在温州举办专题培训

日期: 2019-11-20

      为帮助会员单位深入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应对商品房买卖活动中潜在纠纷,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与问题处理能力,浙江省房地产业协会与温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于2019年11月16日下午在温州市万和豪生酒店联合举办了省房协法律政策专家讲师团专题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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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房协副会长兼秘书长魏小平、温州市房协会长邵武、省房协副秘书长兼法专委主任金鹰律师、温州市房协书记卓学松、温州市房协法律服务中心主任童洪锡律师、温州市工商联房地产商会秘书长胡明辉等省市房协领导出席本次活动。浙江省房协法律政策专家讲师团讲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第五审判庭审判长睢晓鹏法官、浙江东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姣娣律师受邀作专题讲座。温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近百人参加本次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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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伊始,金鹰主任向与会嘉宾简介了省房协法专委主要职责、省房协法律政策讲师团成立的背景。金主任指出,法专委、讲师团都是为了更好地贯彻省房协“服务会员、服务行业、服务政府”的宗旨,除此之外,法专委还有联系司法机关的职责。随后,金主任介绍了法专委2019年6月、8月举办的“史上最严强制执行措施”、合作开发法律风险专题研讨会,并对房开企业法定代表人因业主按揭贷款违约而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土地招拍挂过程中串通竞买问题的法律风险进行了重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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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睢晓鹏法官就商品房买卖纠纷中常见情况进行了阐述。睢法官介绍了预约纠纷、逾期交房纠纷、担保型买卖和以房抵债、非典型性违约(层高缩水、精装修缩水)四类常见纠纷,结合审判实务中的裁判思路与观点、司法案例、最高院新近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九民纪要》”),对每一类纠纷作了细致介绍,帮助房开企业进一步了解了司法实践中的通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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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姣娣律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中的重要条款作了详尽解读。陈律师结合司法案例,对招投标过程中的阴阳合同问题、未经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擅自使用的保修责任问题等实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细致分析。


      专题讲座结束后,现场听众与讲师团专家就实际施工人的认定、住宅小区景观工程是否需要竣工验收等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与会嘉宾纷纷加入了省房协法专委建立的法务工作交流群,为今后进一步交流实务中遇到的问题作准备。会议最后,童洪锡主任代表温州市房协作了讲话。童主任对本次活动的效果作了高度肯定,认为与会房开企业代表及律师均有很大收获,童主任对省房协、讲师团专家表示了感谢,并希望今后能与省房协开展更多的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