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省法学会建设工程法学研究会召开成立大会暨首届学术年会

日期: 2016-02-03

为更好地组织和推动浙江省建设工程法学研究与实践活动,促进我省建筑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与建筑业的良性运作,经省法学会批准,省法学会建设工程法学研究会于5月26日在杭州举行成立大会。

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陆剑锋出席会议并致辞,陆剑锋副会长在讲话中指出,我省建设工程领域的有识之士从行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出发,发起成立建设工程法学研究会,力求在理论研究和制度建构层面为行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一是有助于整合资源、繁荣学术。研究会不仅整合了建设工程单位和专业人才,也汇集了建设工程法学领域的学术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搭建了良好的交流平台,有利于理论和实务的融合,促进学术繁荣。二是有助于文化传承、培养人才。我省建设工程(法学)领域具有比较雄厚的研究力量。研究会不仅为建设工程(法学)领域的专家学者提供了展示自我的舞台,也为青年学人提供了学习经验的平台,有利于行业文化传承,促进人才队伍建设。三是有助于推进实践,促进发展。研究会不仅为加强建设工程法律问题研究、总结实践经验提供了平台,也为研究成果的转化开辟了多向渠道,有利于推进建设工程领域的制度建设和相关实践的规范化,促进我省由建筑大省向建筑强省迈进。

陆剑锋副会长还特别强调研究会的工作重点,要关注民生,服务大众。近年来,工程建设日益复杂,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质量缺陷、工程合同纠纷、优先受偿权、违法建筑等直接或间接地涉及民生问题,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研究会成员要切实承担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关注建设工程领域的民生问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援助,维护群众权益,服务普罗大众,为更加美好的明天贡献力量。

大会选举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房地产法研究所所长王建东教授为研究会会长,杭州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陈桓、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叶向阳、建德市人民法院院长梁以东、浙元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史建兵为副会长,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常传领为秘书长。

成立大会之后,举办了主题为“建筑企业内部承包责任制合同相关法律问题研究”的首届学术年会,与会代表围绕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制模式的优势、风险、合法性,以及内部承包制的特征、挂靠与转包的界限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