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开庭前
还记得去年那篇《开庭前》吗?
那次开庭后,原告于2018年11月11日撤诉了,但当我和我当事人都认为原告也认识到自己证据不足的时候,人家其实早已在暗中准备卷土重来。虽然我给我当事人打过了预防针,告诉他对方撤诉后,很有可能还会再次起诉,可谁承想会来得这么快。于是,今天,这个故事的第二季再次展开。
01
与去年对这个案件的忘我投入相比,二次起诉的案件让我少支出很大一部分精力,一方面与当事人之间沟通更加顺畅,另一方面对方的起诉内容与第一次基本一样,大部分第一次开庭使用的材料可供本次参考。
然而,对方代理人这份起诉状,除了对案由、起诉的数字做了调整之外,其他文字却分毫未动,甚至对于我上次开庭当庭指出的错误内容,这次依旧如故,这让我十分诧异。
是对方律师不专业?我想这个说法欠妥,据了解,对方律师是本地大所一名高级合伙人,查询过他的背景,也算是在某领域造诣颇深的专业型律师。总而言之,在这份民事起诉状上,抛开专业因素,一些基础的细节工作没有做到位。以至于,在我告知答案的情形下,对方照样我行我素。
这种错误我会犯吗?俗话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事情一多犯浑肯定有,说实话单靠意志去解决,成本过高,且容易复发。而从工作流程上优化降低这种可能的发生(我觉得消灭是不太可能,除非哪天我们真的成为 robot,况且 robot 一定不犯错?),或许更有意义。
譬如一份刚刚拟定好的法律文书,不要急着交付,即便再着急,间隔1个小时以上,回炉再造或许更好。当然对于回炉再造如何理解,这里就显得比较关键,如何在回炉再造的时候保持全神贯注、将时效发挥到最大,就是自身需要注意的问题了,而在《暗时间》这本书中,将这种把时间效用发挥到极致、全身心投入的状态,称之为“心流”。
02
进一步对心流本身进行思考,若在初拟法律文书的时候形成了心流,那么回炉心流是否会更加快速和高效?
从我自身的体验而言,还真的不一定。
虽然全身心地投入法律文书的撰写,在文书架构、逻辑关联上进行思考,但是不能保证全身心投入的时候,是否存在遗漏,写出的文字是否能够顺畅地表达全部意思。
所以回炉心流不仅仅是校对这么简单,从现有证据材料或者文字中形成所谓的“灵感”心流或者再思考,这点更为重要,当然现实中很多人也碰到过这样的状态。(一开始对于这个问题的理解百思不得其解,就是想不通,得不到解决方案,嗯,睡一觉,😌,答案来了)
工作的心流也是如此,当然做到百分百符合自己的心意肯定困难,百分百符合别人甚至法官、其他当事人的心意更是难上加难。就像裁判者不理解为什么法庭上有些当事人会这么紧张,若裁判者真的转换位置,我也会感觉紧张。
在法律关系繁杂、争议焦点繁多,问题争议极大的案件中,因为论证需要大段的分析,而这些分析大部分都是由前期不断的“心流”体验而来,作为代理人需要学会去享受这份心流带来的快感(有点变态的感觉,因为这很工作狂),但是正因为人类懂得思考,所以思考才会带给你快乐。
先写到这里吧。
作者简介:
窦颖东律师
浙江东鹰律师事务所建设工程三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