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垃圾分类,这两种关系不能乱!

日期: 2020-07-15

2020年7月15日下午,浙江省房地产业协会(以下简称“省房协”)法律和维权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法专委”)在浙江东鹰律师事务所召开了2020年度法专委第一次工作会议暨“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专题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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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由我所首席合伙人省房协副会长兼秘书长法专委主任金鹰律师主持。会议邀请原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省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吴强军博士,省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一级调研员高元申、省司法厅立法二处主任科员张新欣、原杭州市仲裁委秘书长陈桓和省房协物业专业委员会代表阙建华一同参与研讨。我所高级合伙人省房协法专委秘书长金德聪律师法专委副主任沈磊、其他副主任代表、委员和嘉宾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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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律师首先对下半年的工作进行部署,强调需进一步完善组织建设,增进与会员单位联络,在即将到来的民法典时代帮助会员应对法律风险、做好维权工作。


研讨会旨在为“浙江省垃圾管理条例(草案)”提供立法建议,法专委成员和嘉宾进行热烈讨论,争论焦点集中在主体责任由投放人还是物业企业承担。最后在场嘉宾达成共识: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应区分开来。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主体责任应由投放人承担;民事法律关系中,物业企业受业委会委托承担管理责任。


吴强军博士高度认可本次研讨会成果,并强调立法研讨会意义非凡,立法过程中做出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提升法律实施后的公平正义和社会效益。通过研讨对拟出台的法律法规反复斟酌调整,尽一切可能将良法善治推向社会,造福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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