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房协“自持物业”专题研讨会在我所举行
日期:
2021-12-07
2021年12月3日,浙江省房地产业协会法律和维权专业委员会“自持物业”法律专题研讨会在浙江东鹰律师事务所召开。

省房协秘书长兼法专委主任金鹰,副主任马卫良,秘书长金德聪,委员徐明福、童洪锡,以及滨江集团、德信集团、融创东南、招商蛇口、西湖房产、珍贝置业等二十五家房地产企业代表参与了研讨。本次会议还特别邀请了杭州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业务管理科科长张洁静参加。会议由省房协法专委秘书长金德聪主持。
会上,房地产企业代表依次交流了各自在自持物业运营方面的经验、成果与困难。主要包括如何处理业主与租户关系的问题、自持物业资产证券化问题、以及自持物业政策走向问题。

张洁静科长对目前杭州市关于企业自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的相关政策做了解读:要求开发商在售楼处设置有关小区自持物业情况的告知书,并和购房业主签署知晓书;鼓励自持物业证券化,介绍了目前以REITs、ABS为代表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和相关的优惠政策。

省房协法专委副主任马卫良,秘书长金德聪,委员徐明福、童洪锡从法律角度出发,一致认为:自持物业的运营要坚持“不得转让、不得抵押、不得分割”的基本原则,不能够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政策的规定。

省房协秘书长兼法专委主任、浙江东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鹰对会议作了总结。感谢各位与会代表交流中提供的宝贵经验。针对自持物业当前的困境,提出是否可以通过统一运营、成本价回购的方式予以解决,并提出探索未来自持物业新模式,改“竞自持”为“竞份额”或者“竞产权”,即由政府统一规划建设,开发企业竞拍相关物业的份额或是产权。最后向与会人员通报了浙江省房协“与未来握手”年度峰会与房地产社会责任指引的发布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