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面礼、改口费与彩礼,有啥区别
今年一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5件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我们这里介绍下彩礼、见面礼、改口费这些在法律上的区别:
简单地说,彩礼实质是结婚保证金,是“附条件的赠与”,就是为了结婚给的钱。见面礼一般是对方长辈“无偿赠与”给小辈的心意。改口费则是一种特殊赠与,是对未来媳妇或女婿身份认可。为了能更清楚地理解,总结见下图:

从图表可以看出,彩礼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全部或部分归还。“见面礼”和“改口费”更侧重于情感表达和祝福,通常不能要回,但如果给付数额较大,同时还能证明这些款项是以结婚为目的的给付,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实质性质为彩礼,从而适用彩礼返还规则。
此外,给付的彩礼,如果已经用于共同开销,比如筹备婚礼支付的婚宴、婚纱照、旅游等费用,已消耗完毕无剩余价值的,无法要求返还。
针对马年订婚场景,我们结合一些常见疑问,统一解答:
Q:马年订婚,订婚后没有同居,现在女方认为彼此不合适,拒绝结婚,男方能要求退彩礼吗?能退多少?
A:能退,如果彩礼未用于购买结婚用品、未投入结婚筹备的,原则上应当全额返还。
Q:马年订婚给了彩礼,没领证但同居了2个月,双方均感觉不合适,不想结婚了,彩礼能要回来吗?
A:原则上可以要求返还,但法院会结合共同生活时间、彩礼使用情况以及双方过错等因素,确定返还比例,一般不会判决全额返还。
Q:过年订婚,见面礼给了10万,比彩礼还多,现在婚没结成,彩礼女方已经退回了,但是见面礼不同意退,还能要回来吗?
A:这10万如果确实是“见面礼”,那么属于无偿赠与,一般不用返还;但10万元在有些地区属于金额巨大,如果能证明是给这笔钱给付是为了的结婚目的,可以按彩礼规则要求返还。
Q:马年订婚宴上叫了对方父母“爸爸妈妈”,给了改口费,现在离婚了,改口费要退还吗?
A:不需要。改口费是长辈对新人身份认可的赠与,一旦改口完成,赠与即生效,无论后续是否离婚,均无需返还。
Q:双方已经领了结婚证,但并没有生活在一起,现在闹离婚,彩礼能退吗?
A:可以。如果双方仅是法律上结婚,但从未实际在一起生活,那么给付彩礼的实质目的未实现。以离婚为前提,彩礼应返还。
Q:登记结婚了,并且共同生活了半年,整日吵架,现在要离婚,彩礼可以要回来吗?
A:结婚时间为半年,法院可能会认定为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根据具体情况判决返还部分彩礼,实务中有结婚生孩,离婚时仍判决返还部分彩礼的案例。
Q:哪些钱不算彩礼,分手或离婚时不用退?
A:除了小额的见面礼和改口费不用返还外,恋爱期间节日赠与,“520”“1314”等特殊含义的转账或日常生活共同消费,通常均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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