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租赁领域的那些法律小知识(四)

日期: 2025-07-02


东鹰千问


从房屋买卖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到租房遭遇侵权的维权路径,“东鹰千问”项目用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大众在面对法律小困扰时,找到应对之策,也有不少读者提出新的疑问,希望了解更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房产交易、租赁领域问答将聚焦租赁合同、租金纠纷、权益保障、风险防范等实务问题,提供专业、实用的解答。如有疑问,欢迎留言互动,东鹰律师将为您答疑解惑。



今天谈谈——

房产租赁问题

1.租赁合同通常有哪些条款?

答:双方姓名、房屋地址、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房屋用途、维修责任、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2.签订租赁合同,需注意什么?

答:核实产权信息、明确房屋状况、约定租金支付方式、明确维修责任、确定违约责任、明确续租条件、注意转租条款。

3.房屋租赁合同有没有年限限制?

答: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为20年,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后双方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日期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4.房屋出租,哪些情况可单方解除合同?

答:承租人擅自转租、损坏房屋拒不修复、逾期不支付租金等,出租人可单方解除;

非因承租人原因导致房屋无法使用,如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租赁物权属有争议;或其他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的,承租人可单方解除合同。

5.出租人一房多租,该怎么确定承租人?

答: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6.租客损坏房屋,责任如何划分?

答:正常使用下的损耗,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租客故意或重大过失损坏,需赔偿。

7.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租客继续使用,租赁期限怎么算?

答: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转为不定期。

8. 租房时,押金起什么作用?

答:保证租客履行合同义务,损坏房屋设施或拖欠租金、物业费等时,可从押金扣除。

9.出租人能否随意进入租赁房屋?

答: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擅自进入,除非紧急情况如火灾等。

10.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租赁合同如何处理?

答: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文中配图来源于网络


房产交易、租赁领域

主办律师

金德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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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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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金德聪

浙江东鹰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浙江省房地产业协会 房地产研究分会副会长

浙江省法学会 工程建设法学研究会 理事


雷茁

浙江东鹰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主要业务领域:房地产开发、项目合作、项目并购、招商运营、物业管理等。


房产交易、租赁领域的第四期结束咯~敬请期待下一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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