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业务领域的那些法律问题(八)
日期:
2026-05-13
本期「东鹰千问」继续聚焦建设工程业务领域,围绕建设工程证据、法制宣传、质量监督等问题,为您答疑解惑。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哪些证据比较关键?
合同文件、施工图纸、变更通知、签证单、往来函件、会议纪要、支付凭证、验收文件、工程款支付凭证类文件等。
电子数据能否作为建设工程纠纷的证据?
能,如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但需符合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要求。
申请建设工程质量鉴定的主体是谁?
一般是当事人,经法院同意后,由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当事人是否有权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有,符合法定情形时可申请。
施工企业应如何加强员工的法制培训?
定期组织法制讲座、培训课程,发放学习资料等。
建设单位如何提高依法建设意识?
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建立内部审核机制,聘请法律顾问等。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可并处罚款。
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会受到什么处罚?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 2% 以上 4% 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责是什么?
是指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否有权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有权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处罚建议,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