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行渐近的房地产税
金鹰律师 吴浙玲助理[1]
这段时间房地产税再次成为了热门话题,原因是最新调整过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于8月5日向社会进行了公布,“房地产税法”赫然列入其间。这意味着房地产税法正式进入了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
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中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在中国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等。“房地产税”比“房产税”多了一个地字,也就意味着未来的持有税,征收对象不但是房屋价值,而且还将包括房屋下面土地的价值。
其实,在这之前围绕着房产税的争论就一直存在,但总体来说都是老百姓说着老百姓的,政府收着该收的。然而近日中央级的一个重要评论,已预示着房地产税的改革风向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那就是国家级媒体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措辞严厉的文章--《未来的房地产税不能成为恶税》,直击房产税为“恶税”。该文章是在今年楼市出现根本转折、销量持续回暖的背景下公开发表的,人民日报给了房产税一个“恶税”的称号,这个“恶”字本身并不是说给这个税种的,而是将矛头对准了妄图通过房产税来打压中国房地产经济的官员和学者们。
大部分人看了这篇文章后都拍手称快,为人民日报此次能够直抒民意点赞。那么,人民日报这次为何会公开如此论调呢?房地产是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引擎,只有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了,才能带动中国几十个相关行业的同步发展,这是大家都了然于胸的。如果楼市一直和去年一样处在存量时代,中国经济将面临多重阻力和低缓发展的压力。该篇文章即是以痛击房产税的形式,来鼓励投资性住房需求,希望以零资金成本的投资性购房需求来替代高成本的开发商资金链,从而消化开发商生产的房子库存,旗帜鲜明地支持楼市的平稳运行。
那么,此次将房地产税纳入立法规划,未来的房地产税会不会造成房价下滑、抑制楼市发展?会不会也成为人民日报所痛击的“恶法”呢?本律师事务所主任金鹰律师,在接受浙江经视访谈时,就论及了该问题。
目前社会上有观点认为由于促使房地产税真正落地的很多配套措施并没有执行到位,房地产税法不一定立得起来。我们认为,既然房地产税法被列入一类立法规划中,从字面理解上来看,这意味着肯定是渐行渐近、一定要完成的,但是不排除人大常委在审议或征求社会意见过程中,由于社会反响大而延期完成。
房地产税的出台,可以说是一种游戏规则的制定。一种规则它在变动的时候,对市场的影响是最大的,在它已经形成一种长期的交易习惯或法律规则的时候,对老百姓来讲,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影响。目前已有90多个国家施行了房地产税,并没有因此而改变楼市的供需关系。但是,房地产税对我们国家来说,还是一种新的事物,我们对待这个事情应该慎之更慎:
首先,推出的时机非常重要。对于房地产经济形势利好的时候,推出房地产税有利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和缩小贫富差距,但是如果在宏观经济形势不好的时候推出,它将会放大经济危机的负面效应,还有可能会面临全民抗收的问题。
其次,在不同时段、不同区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标准。比如,美国征收房地产税的机制是比较成熟的,第一,它每3年会做一次房屋价值的评估,老百姓所缴纳的房地产税每3年会有一次变动;第二,在经济形势下行的时候,它也会进行调整,现在的纽约布鲁克林市地区就是这样,在经济形势下行、政府鼓励购房时,你去购入房地产,政府就给你减征25年的税。我们也可以参考这样的调整方式来刺激经济、刺激购买力。再如,中国发达的沿海地区和不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如果沿用同一个征收标准,那执行起来肯定是非常困难的,我们建议可以由全国人大确定一定的税率区间,再由地方人大根据每个地方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具体落地执行的税率。
所以,我们说房地产税立得好不好,立得牢不牢,不仅需要顶层机制设计的合理、完善,还需要推行实施也契合客观情况,唯有如此,才不会在将来推出之际影响到楼市的平稳运行,才不会成为人民日报所抨击的“恶法”。
其实,不管人民日报一改往常的论调,还是房地产税纳入立法规划,都表征了一个态度,那就是中央高度重视和更依赖房地产经济的发展,一方面鼓励投资者多专注于投资房子,带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另外一方面鼓励住房需求者更有效地持有房子,增加财政收入,从而良性循环再来促进开发商继续专注于最擅长的生产房子,总而言之,就是希望大家都各尽所能地让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地发展。
[1]金鹰律师,浙江腾飞金鹰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担任浙江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杭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仲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房地产业协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顾问,杭州市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杭州市政府杭州市行政复议监审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实务导师等社会职务。专注于建筑与房地产领域的重大危机处理咨询和重大决策咨询,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土地征收及拆迁、项目融资等。
吴浙玲律师助理,浙江腾飞金鹰律师事务所房地产开发一部,毕业于吉林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主要执业领域为房地产开发、物业运营、商务谈判、公司管理法律风险防范等诉讼及非诉讼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