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东教授:企业法务工作者的使命与担当——谨以此文致敬法务朋友们
各位法务同仁:
在座各位从事的是企业法务工作,我从事的是法学教育和律师工作,岗位不同,性质相近,都是法律服务,所以称各位为法务同仁比较恰当。我做了三十多年教师和律师,与不少企业法务人员打过交道,为许多企业培养过不少法务人才,也有很多企业法务界的朋友,应该说对企业法务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务还是比较了解的,也是有很深感情的。今天趁这个机会,谈几点对企业法务工作的感想,供在座各位参考。
先讲一个理念问题,即“养生”要比“治疗”重要。一个人健康的时候感觉不到健康的重要,到了生病的时候才感到健康的可贵,甚至把健康视作人生头等重要的事情,因为到生病的时候终于明白了一个最最简单却常被忽视的常识:没有健康的身体一切归零。
企业也一样,没有危机的时候可能会感觉风险控制太务虚,花去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也不直接创造价值,一旦出现了风险遭到了损失才觉得风控是何等重要:
大家都知道,现在企业的利润是相当微薄的,而风险造成的损失可能是百分之百的。
以各位从事的建筑行业为例,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施工成本不断增加,企业利润越来越薄,建筑业已经进入微利时代,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稍有不慎就会出现亏损。在内部承包制的条件下,施工企业的正常利润也就是几个点的管理费,还要减去大量的管理成本,利润是极其微薄的。
相反,施工企业一旦出现风险造成损失,往往是相当巨大的。当下的工程项目体量大,投资大,施工企业如果出现工期违约、质量事故,损失之大可想而知,往往会面临建设单位的巨额索赔。
一个风险造成的损失,我们可能要用几个或者几十个项目的利润来弥补,一个项目受到的损失可能使一家企业一年或者几年白辛苦,甚至一个项目的亏损导致一个企业的破产也不是什么危言耸听。有的项目经理多少年的积累,被一个项目的损失所吞噬,在建筑业也非个例。
当然,某些风险出现后,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挽回一些损失,但是为了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我们多少还是要付出一些代价的。
以我们主张工程款的诉讼为例,只要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通过打官司肯定能够收回一些工程款,但是我们能够大获全胜,基本满足我们诉讼请求的案例很少。且不说建设单位的工期索赔、质量索赔的反诉,就是我们主张的建设单位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也往往会因为自己的举证不力而难以获得法院的支持。在利润微薄的项目中,垫资施工的利息成本很高,利息诉求不被支持往往意味着这个项目的亏损。
而且,有许多风险一旦出现就难以避免,造成的损失也是难以挽回的,就像一些绝症难以治疗一样。在一些施工合同中,施工企业为了承接项目,接受了一些风险极其巨大的合同条款,在施工过程中又不能严格履行合同,出现违约触发违约责任条款的生效,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俱在,你就是再雄辩也很难有回天之力的。
所以,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而言,风控远比打官司重要,防范于未然才是最经济、最高效的经营理念,这也是我们法务工作的基本价值所在,当然更是我们法务工作者必须牢牢把握的核心理念。
企业法务的主要使命是风险控制而不是疲于诉讼,如能减少诉讼乃至避免诉讼,是法务工作的最高境界,这应该成为企业法务工作者和企业领导的共识,成为衡量法务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
现在有一种错误看法,认为法务只是处理一下杂事小事,大事大案还是要靠外聘律师,有意无意地忽视了法务工作者的地位和作用。
在我看来,尽管外聘律师在诉讼领域,在业务的专业化程度上,可能有一些企业法务人员所缺乏的特长和优势,但是一个合格的尤其是优秀的法务工作者,其所应该具备的综合素质,应该比职业律师要高而不是低。
现在医学界有个时髦的名词叫“治未病”,其实“治未病”的思想在我国是古已有之,《黄帝内经》说上医治未病,中医治欲病,下医治已病。扁鹊三兄弟的故事流传很广:扁鹊给魏文王治病,问扁鹊你们三兄弟治病谁最厉害?扁鹊说大哥最厉害二哥次之我最差。魏文王又问,那为什么你的名气比他们大呢?扁鹊说:大哥在人生病前就看出问题就把他治好了,所以只有我们家里知道;二哥在人生病有点苗头时就把人治好了,所以只有我们乡里知道;而我是人家生了重病后开始治疗,又是用药又是针灸,所里大家都知道了。
如果借用这个故事比较一下企业法务工作者与职业律师,法务主要职责是防范风险,事务琐碎复杂,没有像诉讼律师那样舌战法庭,风光无限,但对企业而言前者更为重要,也是更难做好的。
为什么企业的风险控制要比打官司难得多?打官司的对象清楚,目标明确,程序法定,结果可期。而企业的风险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与企业共始终,防范风险也是永无止境。
就建筑施工企业而言,企业的风险来自各个方面,涉及到各个环节,可能是由于经营部门对项目考察不够深入,承接了条件很差的项目,给企业带来风险;可能是法务部门审查文本失误,造成施工企业履约困难,给企业带来风险;可能是项目部管理不善,违约毁约,给企业带来风险;还可能是财务部门资金监控不到位,出现项目资金被挪用,给企业带来风险。
所以风控不是一个部门的事情,必须相关部门互相联动,互相配合,才能有效防控风险。
在企业风险防范的联动机制中,法务工作者应该处于主导的地位,发挥统筹指导的作用。企业法务工作者,不仅仅要做好自己环节的各项工作,如完善企业风控制度,制定合同示范文本,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等等,而且必须在企业风险防范机制中指导各个部门的风控工作,督促各个部门落实风控措施,协调各个部门在风控工作中的关系,主导或参与处理各个环节出现的各种风险。
要做好这个角色,法务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必须相当出色,要能力有能力,要人品有人品,要智商有智商,要情商有情商,一句话,必须以你的综合素质使人信服才行。
企业法务工作者的主要使命是为企业防范和抵御法律风险,从法律上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现在许多施工企业进行大部制改革,从法务部发展到法律监察部,有的还合并设立法律监察审计部,希望能够全方位地实现法律风险的管控。
从企业法务的这个使命出发,大部制的企业法务有非常广泛的工作职责,但是归纳起来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曰服务二曰监察。法务法务首先是法律服务,从我们施工企业的情况来看,服务的内容非常的多,既要为公司的决策提供法律建议,为项目的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意见,为各个部门提出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还要为项目部、项目经理的法律事务提供专业指导等等。
做好法律服务的价值不仅在于服务本身的风控意义,服务过程中实际上就堵住了法律风险隐患以及处理法律风险的过程,而且深入第一线的法律服务,也是及时发现法律风险,从而及时化解法律风险的最好途径。
企业法务的另一个职责是法律监察,就是督促企业工作人员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企业的各个合同和承诺,对违反者依法依约进行纠正和处理,尽量避免和挽回企业的损失。
企业法务工作者要完成自己的使命,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首先要有对企业忠诚的品格。做律师的受人之托,必须忠人之事,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必须竭尽全力去维护。
而企业法务工作者,作为企业的一员,企业领导的参谋,更应该忠诚于企业,忠诚于岗位职责,将企业的利益放在首位。
企业法务工作不是一个普通的岗位,由法务工作的性质所决定,法务工作者会接触到企业的一些核心机密,要起草决定企业规范运作的规章制度,审查决定企业权利义务的合同文本,处理有关利益冲突的内部纠纷,代表企业参加各类商务谈判,代理企业参加诉讼仲裁活动等等,所有这些工作几乎都关乎企业的重大利益乃至根本利益,都需要法务工作者忠诚履职,恪尽职守,全力以赴去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而绝不能在利益诱惑面前丧失立场,为个人私利而损害企业的利益。
当然,要完成法务工作者的使命,尽到法务岗位的职责,光靠忠诚是不够的,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能力。现在法学教育很普及了,法务人员一般都有法学本科以上的学历,许多人还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总体而言现在法务队伍的基本素质都不错。
因此,进入企业法务岗位后,只要是一个有心人,在已有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去钻研一番企业所在的专业领域的相关知识,好好研究一下这个领域法律法规,完全可以成为这个领域的法律行家。以我们在座各位为例,大家都有较好的法学基础,到施工企业做法务了,你就必须补上工程管理这一课,了解施工企业的运作,同时对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作系统的研究,只要肯下功夫,假以时日,必定能够成为建筑领域出色的法务工作者。
最后,以一位执业三十多年的律师的名义,对默默无闻为施工企业服务的各位法务工作者表示崇高敬意!祝各位事业有成,生活幸福!
著名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专家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
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学研究中心主任
浙江省法学会建设工程法学研究会会长
浙江省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副会长
浙江东鹰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