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里的那一把火
时间:2016-05-12 来源: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 作者:喻棋火 浏览:373 打印
“春种、夏长、秋收、冬藏”是《舌尖上中国》唠叨最多的一句话。这是农人耕作的基本规律,表达了农人用一年辛苦换来满满收获的愿景。建筑人与农人有所不同,虽同样能体会到“春种、夏长”之苦,但一般不会有农人的“秋收”之美,而更多的期待便在于“冬藏”,寄希望于岁末顺利拿到工程款或者工资后回家过个好年。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如愿以偿地获得他们用劳动换来的回报。如果说农人收获欠佳,那大多是因为天灾。但若是建筑人用了一年甚至多年的付出却没有像样的回报,那多半是为人祸。
有个叫马永平的人便有着这样的遭遇。这个小包工头分包了水暖活,还通过银行贷款、亲友借款、高利贷等方式筹资为工程垫了资。后来水暖活完成,却拿不到工程款。为此,他曾找过当地镇长,没了下文;他找到县政府,门卫听说原因后不让他进;他找到劳动监察部门……最后,他决定“以拥抱死亡的方式要回血汗钱”。
后来,就有了那冬天里的一把火,一把再一次把欠薪背后的社会问题烧到舆论面前的熊熊大火。
公交车被烧得只剩骨架,并造成五十人的死伤。有人骂其滥杀无辜,禽兽不如;有人同情其讨薪未果,是政府不作为。当然,笔者属于第一种人,一则他没有结果了“仇人”,最后也没能“了却”自己,屠戮无辜百姓,天理难容。二则“讨薪”未果,并不能当然地归咎于当地政府或劳动监察部门的不作为。12345,有事找政府,但并非是什么事情都找政府,或者什么事都由政府加以解决。如果是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监察若不作为,的确难咎其职。但马永平讨的“薪”,性质上是工程款,的确不归政府部门管。
那么前文说的人祸,是什么呢?应该说马永平作为“包工头”,在当下的建筑分包格局中,尴尬的地位和艰难的处境,促使他走了极端。在现有的法律制度下,农民工利益开始得到比较好的保障,欠付劳动报酬的成本越来越高,甚至可能招致刑事法律风险。在这种背景下,“包工头”作为食利者的最底层,成为开发商、建筑企业转嫁风险的一只羊。工人由包工头招募而来。包工头与工人最熟,也是工人最初最直接的讨薪对象。而且,从司法实践中一般也不会把建筑企业与包工头招募来的工人认定为劳动关系,建筑企业最多只是在发生工伤时承担责任。
另外在建筑市场,又充斥着“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开发商不卖期房、不要求建筑企业垫资会活不下去,建筑企业若是不拖欠分包商工程款和赊欠材料款,也照样会运营困难。所以,作为食物链中的“初级消费者”——包工头,都会如马永平那般不断地向亲友甚至高利贷借款,用这些款项来支付民工工资,来给工程垫资。
如果最后拿不到工程款,跳楼“秀”就跟着上演。几年前演得最多的是农民工,但这几年风向一转,包工头也跟着跳了起来。若是“秀”了还解决不了问题,火就可能烧起来了。所以,在笔者看来,是建筑业包工制度下的层层食利者,从土地出让到土地开发,从政府到开发商、从建筑企业到劳务公司、再到大小包工头,是他们共同煽起了马永平的这把火。只是点火人由原本处于食物链最底层的“生产者”农民工变成食物链的“初级消费者”——小包工头,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