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家》徐姑姑“假离婚”引出的生命不可承受之考验

日期: 2020-03-24
作者: 斯淑芳

文|斯淑芳

今年的春节不同往年,谁都没想到有一天宅家是对国家作贡献,于是电视剧自然成了大家必不可少的消遣。十年前一部《蜗居》让编剧六六一夜成名,这一次她的新作《安家》再次引起新老观众的注意,热度持续不减,创下新高。作为家事律师的我看剧是认真的,剧中的不少情节,吸引了我们的目光,下面让我来聊聊剧中的“假离婚”情节:

徐姑姑(罗晋饰)与张乘乘(张萌饰)合计钻国家政策的空子,用“假离婚”,再入手一套新房,协议约定将现有的房产过户给张乘乘。旧房已过户给“前妻”,新房还没买,徐姑姑头顶闪过一道“绿光”,张乘乘出轨了。徐姑姑说,离婚协议要重新修改,张乘乘不同意真离婚,她说还爱着徐姑姑。“假离婚”成真离婚。



那么问题来了,(1)“假离婚”在法律上有效吗?张乘乘说的没离婚成立吗?(2)协议可以重新修改吗? 


根据《婚姻法》第 31、32 条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自愿登记离婚,双方无争议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剧中徐姑姑与张乘乘,两人一经登记,离婚即生效。另一种则诉讼离婚,即双方无法在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上达成一致意见,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也就是说徐姑姑与张乘乘的“假离婚”在法律上属于第一种民政局登记离婚,是真的离婚,其协议约定也是生效的,徐姑姑想要重新修改协议在张乘乘不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是无法修改的。张乘乘想留住徐姑姑的人,也是不行的。



现实中,我也多次碰到为了各种原因“假离婚”的,有普通百姓为了避债,有公司老板为了融资,也有在计划生育年代为了生二胎等等,最后都把“假离婚”演变成了真离婚。没拿到财产的一方四处维权,因无任何关于假离婚的证据,而无果,最终心力交瘁。



金钱是测试人心的试金石,没有了结婚证的婚姻全凭人心在现实的社会里是毫无保障的。本剧中徐姑姑失去了对财产的保障,当然他很佛系,出生于有钱人家,自己收入也高,对财产看得很轻,伤害不大,因祸得福,试出了张乘乘人品,从而开启了另一段幸福人生;而张乘乘得到了房子、存款,却失去了她爱的优秀的暖男,也是悔不当初。


因此,我们千万不要轻易去挑战和试探人性的底线,婚姻经不起折腾,人性经不起考验。世上本没有“假离婚”,有的都是真离婚。



作者简介:

斯淑芳律师

浙江东鹰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二部律师

杭州市妇联十佳最美志愿者

浙江省妇联金牌女性维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