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法学会工程建设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隆重召开

日期: 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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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2日,浙江省法学会工程建设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杭州长城大厦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由浙江省法学会工程建设法学研究会、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浙江省房地产业协会主办,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东鹰律师事务所联合承办,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杭州仲裁委员会、武汉大学浙江校友会法学分会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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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浙江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牛太升、研究部副主任胡铮,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蒋兆康,浙江省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罗晓伟,浙江省法学会工程建设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建东教授,浙江省法学会工程建设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桓、史建兵、金鹰、魏迪等,来自高校、机关、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房地产及建筑企业的各界专家学者共计120余人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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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幕式上,研究会副会长陈桓主持会议并介绍来宾,会长王建东教授围绕研究会从建设工程向工程建设法律研究转型的角度致开幕辞,浙江省法学会牛太升主任、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蒋兆康副会长、浙江省房地产业协会罗晓伟副会长代表主办单位分别致辞并对研究会提出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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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第一单元为研究会更名以及通过增补理事事宜。胡铮主任代表浙江省法学会宣读研究会更名以及增补副会长候选人批示,明确浙江省法学会建设工程法学研究会吸收合并浙江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并更名为“浙江省法学会工程建设法学研究会”,同意发展童洪锡、丁继胜、赵全强同志为浙江省法学会工程建设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批示宣读完毕,浙江省法学会牛太升主任向浙江省法学会工程建设法学研究会进行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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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通过,吸收曹红光、陈剑波等58名同志为研究会常务理事、理事。至此,浙江省法学会工程建设法学研究会理事会有会长1名,副会长9名,秘书长及副秘书长3名,常务理事及理事1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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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进入第二单元学术研讨会环节。围绕“房地产疑难法律问题研讨”的主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陈信勇教授首先以《房地产疑难案件解析》为题展开演讲。陈教授以丰富的案例为索引,以点带面地为大家分析讲解了商品房买卖预约纠纷、附属建筑物归属纠纷、“小产权房”买卖纠纷、代配偶签名购买商品房纠纷、夫妻一方签字出售共有房产纠纷、借名购房纠纷等六大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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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研讨的第二个主题为“《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实施中的问题与应对”。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叶向阳以施工合同的相对性与外部性为核心,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阴阳合同”等方面详述了法律实务中对于处理施工合同相对性问题存在矛盾,指出化解纠纷首先要避免非黑即白的绝对判断,保护施工合同相对人利益同时,国家利益、社会效益、其他债权人权益也不可偏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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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的适用困境问题,王建东会长重点从应对的角度进行了《遗憾与期待:关于进一步完善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若干思考》专题讲座。王会长结合最新规范性文件,提出并解答了内部承包责任制有存在必要但制度规范要如何健全;实际施工人制度存在诸多弊端且立法目的难以实现,各方主体应当如何应对;毁标行为性质认定倾向逐渐清晰背景下,如何细化规定责任承担;以及如何理解阴阳合同均无效情形下的裁判依据等四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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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发言阶段,研究会副秘书长余卫围绕施工合同无效问题,简述了当前施工合同无效认定存在扩大趋势的背景下,各方主体尤其是施工单位应当警惕应对。歌山建设集团副总裁王大方对研究会工作提出了殷切期许,希望研究会继续深入研究实际施工人制度以及《九民纪要》,为行业从业者有力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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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陈桓副会长代表研究会进行会议总结,积极肯定了本次会议,并对三位专家的精彩发言,与会人员的热情参与,承办单位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东鹰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的大力支持表示了衷心感谢,会议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