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被公安机关冻结怎么办?
2020年10月10日为了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国务院召开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
“断卡”行动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人民的财产安全,斩断犯罪分子的信息流与资金流。尤其是斩断犯罪分子将国内的电信诈骗、赌博、贪污腐败等犯罪所得,通过走账的方式将赃款转移到国外。
虽然“断卡”行动有利益保护人民的财产,防止违法资金外流。但对公民的合法财产侵害的事情也时有发生。笔者在执业的过程中,也多次接到咨询说自己的银行卡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公安机关冻结,或是说自己的收到客户打过来的款项有问题,被公安机关冻结了。而受“断卡”行动影响最大的地区则是在浙江义乌市,大量的义乌商家的银卡被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冻结,使义乌的经济受到重大的影响。为了保护义乌商家的合法利益,义乌公安向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写了一封信《致全国各地公安机关的一封信》,这才化解了这次危机。
为什么义乌公安机关要写一封信给全国各地公安机关才能化解这次危机呢?要弄明白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知道公安机关采取的冻结是刑事涉案财物审前保全措施。但我国目前法律当中,对于刑事涉案财物审前保全措施并没有法律规定的救济途径。这样就极有可能会导致当一位合法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时,却没有可供解决问题的救济途径,当这种保障缺位像滚雪球一般累积到一定量时,便会形成负面的社会事件,就如鲧治理洪水一样,筑堤堵水,阻碍了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与社会稳定。就像义乌公安机关一样只能靠信来化解危机。
目前根据笔者的处理类似案件的经验一般只能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的方式或是等待公安机关自行解除。就如《致全国各地公安机关的一封信》当中,并没有提出具体适用的法律依据。也仅仅采用善意取得制度来保护义乌商家的合法权利。如果大家以后也遇到相同案件,也可以参考善意取得制度论证权利人获得款项的正当性来写申请。
国家在立法上可以完善以下三点:
(1)在法条中明确将第三人善意取得制度运用在刑事涉案财物审前保全中。
(2)在法律明确财产所有人和相关利益人在收到执法保全通知后,规定在15天期限内提出异议的权利。
(3)在保全决定书上明确保全的具体期限。
结语:以本文抛砖引玉,为后人解决该难题时提供思路,以此实现法益保护与秩序维护的双重目的。
作者简介
陈 翥
浙江东鹰律师事务所建设工程三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