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业务领域的那些法律问题(二)

日期: 2026-04-02

本期「东鹰千问」继续聚焦建设工程业务领域,梳理工期延误、竣工验收、保修责任等常见法律问题。



Q1

问: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承包人能否索赔?

答:能,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Q2

问:因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责任如何承担?

答:合同约定优先,法定规则补充,公平原则兜底。工期可以顺延;发包人与承包人各自承担己方损失,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程本身、第三方损害、运至现场材料设备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Q3

问:建设工程价款包括哪些内容?

答:按费用构成要素组成,建设工程价款划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

Q4

问: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能否暂停施工?

答:一般参照合同相关约定。承包人可催告;若经合理催告程序后逾期仍不支付,可以暂停施工,顺延工期并索赔损失。

Q5

问:建设工程变更的程序是什么?

答:一方提出变更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定。

Q6

问:建设工程变更导致价款调整,如何确定调整金额?

答:按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和方法确定,合同无约定的,可协商或依相关工程计价规范确定。

Q7

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有哪些?

答: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内容,有完整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质量合格文件等。

Q8

问:建设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能否视为验收合格?

答: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竣工验收工程的,自实际使用之日起即应认定工程已经验收合格。

Q9

问:建设工程保修范围包括哪些?

答: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防水工程、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其他可能涉及的工程。

10

问:保修期内,若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进行维修,发包人可否自行维修并要求承包人承担费用?

答:保修期内,承包人拒绝维修或者逾期未修,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并要求承包人承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