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业务领域的那些法律问题(三)
日期:
2026-04-10
本期「东鹰千问」继续聚焦建设工程业务领域,围绕纠纷管辖、意外伤害保险、事故责任认定等关键问题,梳理法律规则与应对策略。

建设工程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
答: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般由哪个法院管辖?
答: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
施工单位是否需要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答:施工单位应当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建设工程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谁承担主要责任?
答:施工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中应采取哪些环保措施?
答:涵盖大气、水、噪声、固废等多方面污染防治。
施工单位是否需要对施工造成的环境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答:是,需依法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施工总承包单位能否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
答:不能。
分包单位能否将其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
答:不能。
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是否可以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工作分包?
答:可以,但需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工程质量上如何承担责任?
答:总承包单位对全部工程质量问题负责,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对分包工程所负的质量责任为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