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法律服务领域的那些法律问题(四)

日期: 2026-07-02

本期「东鹰千问」继续聚焦物业法律服务领域,十个问答,帮助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了解各方权利和义务。




01

哪些事项需要由业主共同决定?

包括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或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等。



02

对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表决规则是什么样的?

对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对于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对于其他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03

业主委员会有哪些职责?

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等。



04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具备哪些条件?

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等。



05

业主委员会委员一届任期是多久?

业主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可以可连选连任。



06

业主委员会是否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业主委员会符合《民事诉讼法》中“其他组织”条件,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对外代表业主进行民事活动,对于业主共有事项和物业共同管理事项,可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



07

业主委员会提起诉讼是否必须经过业主大会的同意?

业主委员会提起诉讼应当经过业主大会的同意。如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中已对业主委员会提起诉讼进行过授权,则无需再经过业主大会同意。



08

物业服务企业有哪些权利?

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收取物业费,对物业共有部位和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制定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并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制止违反业主公约和管理制度的行为等。



09

物业服务企业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定期向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等。



10

物业服务企业能否将部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

可以,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