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法律服务领域的那些法律问题(六)
Q1
问:对于业主违反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的不当行为,谁有权制止?
答:物业服务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其他业主均有权制止。
Q2
问:小区内是否允许饲养宠物?
答:一般小区并无禁止饲养宠物的规定,饲养部分宠物需遵守物业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对宠物进行登记、接种疫苗,遛宠物时牵引绳、清理宠物粪便等。
Q3
问:因宠物造成他人损害,责任由谁承担?
答:饲养的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宠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Q4
问:物业公司在小区内组织商业活动需要经过谁的同意?
答:物业服务合同中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一般需要经过业主大会或相关业主的同意,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Q5
问:小区内商业活动产生的收益归谁所有?
答: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归全体业主所有,可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或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Q6
问:什么是物业管理用房?
答:物业管理用房是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的归属于全体业主的用于物业管理办公等用途的房屋。
Q7
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用途是什么?
答: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Q8
问:住宅共用部位包含哪些?
答:一般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或者单幢物业的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公共门厅、楼梯间、电梯间、管道井、设备间、过道、值班保安室、公共停车位、房屋承重结构、户外墙面、屋面和道路、场地、绿地等部位。
Q9
问:共用设施设备包含哪些?
答:一般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或者单幢物业的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箱、水泵、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 (房)、电梯、楼道照明设施、小区道路照明设施、安全防范智能系统、避雷装置、单元防盗门、文化体育设施和区域围护等设施设备。
Q10
问:商品住宅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标准是怎样的?
答:由业主根据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缴存,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具体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